长宁区二类医疗器械CDMO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来源: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第十三条一类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二)产品技术要求;(三)产品检验报告;(四)临床评价资料;(五)产品说明书以及标签样稿;(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产品检验报告应当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免于进行临床评价情形的,可以免于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需要多长时间?长宁区二类医疗器械CDMO

医疗器械

对于可降解、可吸收的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能否提供研究机构公开发表的同材质产品或原材料相关文献作为产品降解性能的研究资料?对于可降解、可吸收的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若提供研究机构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献作为产品降解性能的研究资料,则需要分析文献中产品或材料与申报产品之间的差异是否影响相关降解性能的评价结果。一般来说,降解性能研究包括降解产物和降解周期的研究。对于降解周期的研究,由于产品降解周期与产品组成材料的性能参数(如高分子材料的分子量、分子量分布、结晶度等)和加工工艺相关,如果文献不涉及申报产品,则参考价值有限,建议行政相对人对申报产品的降解周期开展试验研究。对于降解产物的代谢研究,若文献中的产品或原材料的降解产物与申报产品一致,则文献中降解产物代谢的研究资料具有可参考性,行政相对人可提交相关文献并分析不同植入部位(若涉及)对研究数据的影响。台州医疗器械创新申报服务领伯医汇提供定制化生产服务 满足60%的医疗器械委托合规要求 全流程的委托管理及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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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没有互联网连接,是否不适用于网络安全要求?医疗器械产品是否适用于网络安全要求,需要考虑有源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共性问题品是否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以及是否可采用存储媒介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对于医疗器械产品而言,虽然没有互联网连接,但是具有数据交换接口或其他数据交换方式(例如USB、RS232、光盘等)的,也适用于网络安全要求。另外,有些医疗器械产品虽然没有任何网络连接和物理接口,但是在操作界面上可以实现数据交互功能,因此也属于可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情形,也需要考虑网络安全的要求。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并下发《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简称《办法》)。《办法》是我国根据《条例》针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制定的规章。在《条例》修订之前,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主要涉及医疗器械的采购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处置,内容较为单薄。实践中,部分医院等使用单位采购医疗器械行为不规范、渠道不合法、索证索票等工作不严谨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医院等使用单位忽视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在用医疗设备常“带病”工作,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新修订的《条例》较大幅度地扩增了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的条款,《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规章,根据其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制度进行了细化。不仅是深化医疗器械监管体制机制**的一个重要成果,更是对医疗器械实施“全过程”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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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应如何参考YY/T0308《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中的剪切黏度、特性黏数、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有关要求?行政相对人需对YY/T0308中的剪切黏度、特性黏数、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对申报产品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对申报产品不适用或可能无法在终产品中测定的指标要求,需在产品研究资料中提供未经交联处理的中间品相关性能的质控资料。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若采用以改善光学成像为目的的非球面光学设计,需提交哪些技术资料?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若采用以改善光学成像为目的的非球面光学设计,建议提交以下相关技术资料。(1)非球面的光学设计及工作原理。第二章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共性问题(2)实现非球面设计生产技术的完整描述。(3)经过验证的该非球面设计的检验方法及相应的检验结果。(4)若说明书中宣称产品的非球面设计可以改善光学成像效果,需提交可改善光学成像效果的研究资料,并明确相应性能指标及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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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项目案例:动态心电记录仪、红外额温计、 一次性脉搏血氧饱和度传感器、臂式电子血压计。长宁区二类医疗器械CDMO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在临床试验时应包含哪些临床部位?可参考《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临床部位通常包括胸部、腹部、骨与软组织、胃肠道造影、主动脉血管造影、脏器血管造影、冠状动脉造影。行政相对人应根据产品预期用途选择适用的部位进行临床试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设计结构,用于新的临床部位,是否需要进行动物实验?动物实验是否需要设对照组?动物实验主要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为医疗器械能否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提供依据,实现对临床受试者的保护。若产品采用新的作用机理、工作原理、结构设计、应用方法(如手术操作)、改进某方面性能等,行政相对人应针对产品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和/或确认,同时参照风险管理判定原则确认是否开展动物实验。例如: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结构设计、改进了性能,或采用了新的功能(如点阵扫描)、用于新的临床用途当台架性能试验研究不足以判定产品的基本安全性时,应当在临床试验之前开展动物实验。动物实验不要求必须设置对照组。长宁区二类医疗器械CD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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