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物档案管理专卖
归档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1.施工文件组卷完毕经施工单位自查后(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分包单位应先提交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查),依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审查;信息系统文件组卷完毕后提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审查;监理文件和第三方检测文件组卷完毕并自查后,依次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审查。每个审查环节均应形成记录和整改闭环。2.建设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组卷完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3.归档单位(部门)应按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要求,编制交接清册(含交接手续、档案数量、案卷目录),双方清点无误后交接归档。项目档案整理有关规定。陕西实物档案管理专卖
1.建设单位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归标准。业务上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配备项目档案工作所需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各项管理资源。3.项目档案工作应融入项目建设,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纳入项目建设计划、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和岗位责任制。4.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应加强项目文件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项目文件管理,实现从项目文件形成、流转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5.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活动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要。河南实物档案管理程序档案管理的业务规范内容。
1.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统筹协作的工作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推动档案利用与开发,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文献参考和决策支持。2.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档案管理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3.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和移交等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活动经费预算或保障措施。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开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4.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当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5.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管理应当同时符合保密管理相关规定。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1.机关应当建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或承担该职能的其他综合办事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2.机关应当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不具备档案工作机构设立条件的机关,应当指定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档案工作负责部门的名称应当反映档案工作属性。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公地点相对集中且条件成熟的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多个机关可以成立联合档案工作机构,对相应机关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电子档案的文件移交工作。
1.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技与管理并重、便于利用和安全可靠的原则。2.应对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实施全程和集中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安性、可靠性、完整性与可用性。3.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职责与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四类部门的职责与分工:a)档案部门负责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要求,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培训;负责指导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按归档要求管理应归档电子文件;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编目、管理和处置等各项工作;b)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著录和移交归档等工作;机关档案的分类明细。西藏会计档案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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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执行。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2.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3.机关应当开展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数据库质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规范要求。4.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应当与相应数字化元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陕西实物档案管理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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