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二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小批量生产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来源: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93个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22年6月)(2022年第5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93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39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6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5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3个(具体产品见附件)。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技术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29号)为构建科学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加快与国际接轨,2020年3月,我国等同转化IMDRF第三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基于通用风险提炼出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将《基本原则》要求融入医疗器械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下,形成相应的符合性证据,注册时作为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申报资料提交。为进一步指导注册申请人科学合理地运用《基本原则》进行产品研发和注册申报,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基于当前认知水平和审评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编写了《<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技术指南》,现予发布。特此通告。还在为医疗器械备案、经营备案而烦恼?来这里,一站式服务。安徽第二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小批量生产

首先,哪些医疗器械可以进行委托生产?

新版《条例》规定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2年第17号)》,在目录中具体列出了禁止委托生产的产品类别,具体如下:一、有源医疗器械:植入式心脏起搏器(12-01-01)、植入式心脏收缩力调节器(12-04-01)、植入式循环辅助设备(12-04-02);二、无源植入医疗器械:硬脑(脊)膜补片(不含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3-06-04)、颅内支架系统(13-06-06)、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装置(13-06-11)、心血管植入物(外周血管支架、腔静脉滤器、心血管栓塞器械除外)(13-07)、整形填充材料(13-09-01)、整形用注册填充物(13-09-02)、乳房植入物(13-09-03)、组织工程支架材料(不含同种异体或者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3-10)、可吸收外科防粘连敷料(不含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4-08-02)。 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成本优化医疗器械注册人持有制都有什么企业可以委托生产?

首先,哪些医疗器械可以进行委托生产?

新版《条例》规定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2年第17号)》,在目录中具体列出了禁止委托生产的产品类别,具体如下:一、有源医疗器械:植入式心脏起搏器(12-01-01)、植入式心脏收缩力调节器(12-04-01)、植入式循环辅助设备(12-04-02);二、无源植入医疗器械:硬脑(脊)膜补片(不含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3-06-04)、颅内支架系统(13-06-06)、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装置(13-06-11)、心血管植入物(外周血管支架、腔静脉滤器、心血管栓塞器械除外)(13-07)、整形填充材料(13-09-01)、整形用注册填充物(13-09-02)、乳房植入物(13-09-03)、组织工程支架材料(不含同种异体或者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3-10)、可吸收外科防粘连敷料(不含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4-08-02)三、其他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和直接取材于动物组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二、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受理条件是什么?

1.持有本企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境内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其中,委托生产不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取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生产许可。3.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取得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相应生产范围的生产许可的境内生产企业。受托方对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质量负相应责任。以上是三个受理条件。 关于医疗器械委托批量生产,你知道吗?

其他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和直接取材于动物组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其次,医疗器械委托生产中,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责任包括哪些?

1.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2、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进行评估,确认受托方具有受托生产的条件和能力。3、对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进行指导和监督。4、对所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5、应当加强对受托方生产行为的管理,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2、受托方:1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和委托生产合同组织生产。3、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4、受托方对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质量负相应责任。3.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签署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委托生产有哪些流程?1.受托方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并保留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2.受托方与委托方签署委托生产合同。3.受托方按照相关规定登载受托生产产品信息。4.委托生产结束后,受托方向当地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详情咨询。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成本优化

医疗器械的委托生产有什么要求?领伯医汇为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安徽第二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小批量生产

关于医疗器械的政策法规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3.《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5.《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6.《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7.《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已经2015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安徽第二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小批量生产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